電子汽車衡*度隨溫度的變化而變化
溫度試驗是在*溫和低溫條件下,電子汽車衡計量性能的變化是否能滿足規(guī)定的要求。這是考慮到我國地域遼闊,氣候變化較大和夏季冬季的氣候不同而進行的試驗,模擬在炎熱和寒冷氣候條件下電子汽車衡能否正常工作。在本次檢驗不合格的電子汽車衡中有60%是因為溫度試驗未通過而被判不合格的,有72%的電子汽車衡在進行溫度試驗時計量性能變化明顯。引起電子汽車衡在*溫和低溫條件下計量性能變化的原因是稱重傳感器和電子元器件隨溫度變化其性能改變,解決的方法是進行溫度補償,可以在稱重傳感器上直接進行溫度補償,也可以在電子電路上依靠硬件(如*密電阻)來補償。從溫度試驗不合格的電子汽車衡看,有50%的電子汽車衡是因為溫度補償采取的不合適而造成不合格。例如*臺電子汽車衡是由南方的企業(yè),和調試時溫度較*,而進行檢驗時常溫、*溫試驗性能合格,當進行低溫試驗時由于溫差較大計量性能就不合格了。再如另*臺電子汽車衡是北方企業(yè)在冬季,導致了在常溫和*溫檢驗性能不合格,而在低溫條件下性能反而合格。這些情況說明企業(yè)沒有溫度檢驗設備,無法對電子汽車衡進行恰當的溫度補償,而造成電子汽車衡的不合格。
電子汽車衡*度隨溫度的變化而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