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元1噸標準砝碼 介紹:
砝碼檢定結果處理和檢定周期
各等、級砝碼檢定合格后,根據*質量傳遞系統(tǒng)以及是否應用于標準傳遞或測試工作,分別發(fā)給標準砝碼檢定證書或工作砝碼檢定證書。單個的5級及其以下的砝碼可打合格印,不發(fā)證書。
新生產的磅碼不符合本檢定規(guī)程要求者,視為不合格器具,不給蓋印或發(fā)證書。使用中的砝碼不符合本檢定規(guī)程要求者除實心的*等、二等克組及公斤組砝碼的允差*項允許超差,并按其實際質量使用外,其他必須送交修理。修理后的砝碼經再檢定合格后,按其實際達到等級(允許降等、降級)發(fā)給檢定證書,但降等、降級處理仍不合格的砝碼,應加蓋注銷印或只發(fā)給檢定結果通知書。
砝碼的檢定周期:*等、二等及1-4級公斤組以上的砝碼為二年;其他砝碼*般為*年;使用頻繁的砝碼檢定周期應適當縮短。特殊情況經批準,允許對臨時標準砝碼限定其臨時檢定周期,在檢定周期內標準砝碼的質量變化不超過該砝碼的質量允差。
廣元1噸標準砝碼 概述:
“標準砝碼的替代”能否在衡器檢定過程中得到很好實施,能否真正減少標準砝碼準備量,關鍵點是要確定由此過程進行的衡器檢定應能與*使用標準砝碼的過程效果等同。正如本文前面*述,人們嘗試替代標準砝碼檢定衡器的幾種方法不能實施,關鍵是這些方法引入的誤差超出了衡器檢定對標準物誤差的要求。因此,嚴格分析“標準砝碼的替代”法檢定衡器這*過程引入的誤差才是實施“標準砝碼的替代”必須進行的工作。誤差理論指出受檢儀器的綜合誤差來源于標準物的誤差、讀數誤差、測試方法誤差等疊加結果。
在衡器檢定過程中,衡器誤差形成的來源大致有:
①由于各種原因在衡器檢定中,會有讀數誤差即E諺=0.1e;
②標準砝碼帶來的總誤差。JJG555—1996規(guī)程4.6條款要求“檢定秤用的標準砝碼的誤差,應不大于秤相應秤量*大允許誤差的1/3”。那么標準砝碼的累計誤差會是多少?以3級秤為例,其分度數基本是n=3000左右。500e和2000e是允差臺階轉換點(相對允差比較嚴格,檢定規(guī)程規(guī)定必檢點),同時2/3*大秤量基本和2000e重合或小于2000e(2/3*大秤量*般不會再進行“標準砝碼的替代”),故500e秤量點至關重要,我們以此點進行誤差分析。目前M1,M12兩個等級的1噸標準砝碼是衡器檢定用的主要標準物。